起诉书指控,被告人郭某等自2005年至2018年期间纠集其他17名被告人在烟台市芝罘区某村以暴力、威胁或者其他手段多次实施强迫交易、非法占用农用地、敲诈勒索、寻衅滋事等违法犯罪行为,严重扰乱当地的经济、社会生活秩序,造成较为恶劣的社会影响。李广武律师接受指派后,为某被告人提供辩护,查阅大量的案情卷宗后,制订了切实可行的辩护意见。